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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凸顯習維穩治理模式】中國最高法院:尋釁滋事罪八年間上升半百倍!

發表於 : 週五 8月 18, 2023 4:07 pm
emily
根據《財新》和《南方都市報》報導,日前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罕有」發表研究報告,指內地尋釁滋事罪明顯被濫用「擴大化」。

內地的「尋釁滋事罪」經常被用來抓捕政治犯、公民記者和上訪人士,其中包括疫情期間到災區訪問的張展,因尋釁滋事罪被判入獄 4 年,到現時仍然被拘禁。另外,據多個外媒報導,白紙運動中不少年輕人也被暗中拘捕,及以「尋釁滋事罪」警告甚至起訴。

「尋釁滋事罪」模糊不清、入罪門檻極低,同時涵蓋範圍極廣,為中國人權律師和自由派法律人士時常批評的要點。案情輕者判 5 年以下,案情重者可處 5 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包括罰處款金。

在內地,這罪名又稱為「口袋罪」,意思是什麼罪都可以像口袋一樣裝下。

今年年初,人大代表朱征再次呼籲取消尋釁滋事罪,他認為尋釁滋事罪表述過於模糊,譬如在公共場所怎樣的「追逐、攔截行為」才具有破壞社會秩序的特徵?

根據最高法院報告寫道,尋釁滋事罪案件一直大幅上升,由 2011 年的 892 個案,上升到 2019 年的 43776 個案,為 50 倍以上。

這個數字也在表明,習近平執政十多以年,以「幾何級別上升」的速度,透過「尋釁滋事罪」抓捕上訪、示威的群眾,可以說是習政府維穩的絕佳法寶。

不過,這也耐人尋味。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為何膽敢發表報告,直指尋釁滋事罪「有明顯被泛化」的現象?也許習近平可能會再次整肅中國司法系統也不一定(早前也清肅過幾位相當著名的自由派法律教授)。

無論如何,觀乎這份最高人民法院的報告,不禁令人想起香港種種的相似罪行,如《公安條例》、《國安法》、《煽動罪》。中國法院至少能發表報告,要求檢討這些罪案的審判條件,譬如訂立出更具體的審判指引。

相反,在香港,連反對《國安法》也可能違反國安法;上訴《榮光》禁令的律政司直斥高院誤解國安法,應服從行政機關決定;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被記者問轉載《榮光》會否違法,被問到啞口無言時,只懂說「什麼都已很清楚」;內地看起來還比香港更寬鬆正常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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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釁滋事罪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 #維穩 #口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