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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喺美國,你早就…】

發表於 : 週五 9月 08, 2023 9:28 pm
emily
【如果喺美國,你早就…】

2020 年非裔美國人 George Floyd 被警察跪頸致死,引發連串示威和警民衝突,五名攝影記者在紐約採訪示威期間,被警察襲擊和拘捕,並有超過 2000 人在示威中被捕;當地的記者組織和公民團體分別控告紐約警察(NYPD)濫權濫暴,各方當地時間達成協議,大幅限制警權。

其中在對公民方面,禁止紐約警察使用所市謂「沸水戰術(Kettling)」、即包扮圍捕和平示威者;而對記者組織的協議,警方承認傳媒在憲法第一修正案的權利,包括在公眾地方採訪觀察不需要記者證,不可以阻止記者進入公眾地方,禁止設立「禁區(frozen zones)」或以膠帶等圍封阻止記者拍攝觀察等。

其中 NYPD 和公民團體的官司,除了禁止警方使用「沸水戰術」應對和平示威,在警員清場前要嘗試分階段嘗試緩和情況外,亦會設立一個獨立委員會,成員包括今次訴訟的公民團體代表,確保新政策有效執行。

雖然有警察公會團體質疑協議,認為會危害市民和警員安全,但有另外兩個警察公會簽署了協議並有參與起草,紐約市長 Eric Adams 則指,協議是有效平衡了安全和公民權利。

另一邊廂,記者組織亦與 NYPD 達成協議,原訴人包括美國國家新聞攝影師協會 NPPA、2020 年採訪時遇襲被捕的五名攝記 Adam Gray、Jason Donnelly、Diana Zeyneb Alhindawi、Mel D. Cole 和 Amr Alfiky.

根據 NPPA 的聲明,他們和警方達成的協議中,紐約警方首次清楚確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記者在公眾地方紀錄警方行動的權利,並且訂立多項保障採訪自由的條款,

-獲紐約市長辦公室發出記者證的記者,即使警方下令清場都不需離開,亦不會因而被捕

-警方除非事先獲行動指揮官或副局長批准,否則不會因行為不檢、阻差辦公等輕微罪行,拘捕持有政府認可記者證的記者;即使要拘捕他們,都會即場發出拘捕令而不會帶返警署,避免「拉咗先算」「有咩留返同法官講」

-警察禁止拘捕、阻礙或干擾只是在公眾地方觀察紀錄的記者

-警察必須容許記者進入公眾可前往的地方,同時禁止公眾地方設立「禁區」或以膠帶圍封

-在公眾地方採訪罪行、示威,不需要記者證或任何種類的記者證明文件

代表記者組織一方的律師在協議公布後指,過去紐約警方阻礙採訪是長年累月的制度性問題,今次的協議只是一個開始,往後必須重新訓練和建立整個警隊尊重和保護記者的意識。

圖片來源:NPPA Photo by © Rashid Umar Abbas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