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泊車爭執命案 退休警夫妻原被控誤殺 夫今被改控襲擊、妻獲撤控
發表於 : 週四 9月 22, 2022 6:38 am
退休高級警員及其任警署洗衣店主管的妻子,2021 年 11 月在屯門兆康站外,疑因泊車問題與一名客貨車司機大打出手,司機最終傷重不治。退休警夫婦原被控一項誤殺罪,案件周四(22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控方提出修訂控罪,撤回針對退休警妻子的控罪,她獲當庭釋放;並改控退休警較輕的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獲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 10 月 6 日再訊,以待控方澄清案情,期間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兩人原被控誤殺罪
本案原涉兩名被告,鄺德榮(57 歲,退休人士)及李桂芳(58 歲,洗衣店主管),他們原被控一項誤殺罪。
控罪經修訂後只針對被告鄺德榮,他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於 2021 年 11 月 28 日,在屯門兆康站 A 出口外襲擊陳國樑,致其身體受傷。
兩人原本一同被控非法殺死陳國樑。
《侵害人身罪條例》下「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經定罪可處監禁 3 年。
控方提出修訂控罪,撤回針對退休警妻子的控罪,她獲當庭釋放;並改控退休警較輕的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獲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 10 月 6 日再訊,以待控方澄清案情,期間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兩人原被控誤殺罪
本案原涉兩名被告,鄺德榮(57 歲,退休人士)及李桂芳(58 歲,洗衣店主管),他們原被控一項誤殺罪。
控罪經修訂後只針對被告鄺德榮,他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於 2021 年 11 月 28 日,在屯門兆康站 A 出口外襲擊陳國樑,致其身體受傷。
兩人原本一同被控非法殺死陳國樑。
《侵害人身罪條例》下「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經定罪可處監禁 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