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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1太子站】掟傘欲阻警追捕示威者 29歲精算分析師認罪囚5周

發表於 : 週二 11月 21, 2023 12:13 am
emily
#法庭報導
1️⃣【8.31太子站】掟傘欲阻警追捕示威者 29歲精算分析師認罪囚5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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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31日晚上警方闖入太子站月台執法,警員制服另一男子期間,29歲精算分析師向警員拋擲雨傘,但未有擊中警員,事隔近4年才被正式起訴,早前承認「企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裁判官林子康指被告行為增加警方執法難度,社會服務令不足以反映罪行嚴重性,但考慮事件發生至今歷時逾4年,案件出現延誤,亦考慮被告的精神狀況,需要尋求治療,故酌情減刑,最終判監5星期。

2️⃣男子疑不滿家貓撒尿打頭 高院撤虐畜罪名 指原審忽略「教貓」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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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疑因為家貓在房間撒尿而動怒,先捏家貓耳朵,再掌摑牠頭部一次。男子被控殘酷對待動物罪,經審訊後原被判入獄30日。男子提出上訴,質疑原審裁判官錯誤否定他「教導貓兒」的說法。法官指反覆觀看事發閉路電視後,認為打貓力道絕不可被形容為「殘酷地打」的程度。加上案件沒有專家證明家貓傷勢,未有證據顯示家貓受任何心理或生理傷害,原審對家貓承受的痛苦取斷於女主人主觀觀察,另考慮到原審錯誤不參考警誡會面下「教貓」一說,高院決定撤銷定罪及判刑。

3️⃣【元朗7.21】林卓廷及另一人申請「毋須答辯」 押後至周三訊待控方閱讀辯方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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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訊第20日,控方上周五舉證完畢,代表首被告林卓廷的大律師黃錦娟,以及代表第七被告楊朗的大律師曾敏怡表示,將會申請「毋須答辯」,即提出理由指控方沒有證據,令針對被告的表面證據成立。其餘被告沒有申請。由於控方需時閱讀代表林卓廷的大律師本日早上提交的近百頁文件,因此向法庭申請一天時間閱讀。法官陳廣池指,為對控方公平,因此決定押後一日再訊。另外,陳官要求代表第七被告的大律師本日下午3時前提交書面陳詞予控方,而控方則毋須書面回覆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