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輯】鄒幸彤由懲教押送至終院 就六四煽惑集結案律政司終極上訴應訊
發表於 : 週三 11月 22, 2023 5:42 am
【圖輯】鄒幸彤由懲教押送至終院 就六四煽惑集結案律政司終極上訴應訊
終審法院於周三(22 日)早上,就鄒幸彤六四煽惑集結案,開庭審理律政司一方終極上訴。鄒早上約 9 時 15 分由囚車押送到終院,懲教人員在終院外架起充氣隧道,並使用灰色窗簾布,遮蓋囚車與充氣隧道之間的空隙,由車門頂部至地下的空隙全被遮蓋。有懲教人員觀察及拍照,並再三檢查窗簾布。
鄒幸彤於開庭前步入被告欄,欄內另有 4 名男懲教人員及兩名女懲教人員。鄒身穿墨綠色長袖恤衫、束馬尾,戴黑框眼鏡,她不時向公眾席親友咧嘴,展現燦爛笑容。
本案源於 2021 年六四維園悼念集會,警方以防疫為由反對。時任支聯會副主席的鄒被指在社交媒體及《明報》發文,呼籲市民參與,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原審裁判官陳慧敏裁定鄒罪成,判囚 15 個月;高院法官張慧玲裁定鄒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判刑。
律政司一方提出終極上訴,而兩個爭議點分別為:在煽惑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的審訊中,被告可否挑戰由警方發出,並經上訴委員會確立集會「禁止令」的合法性;以及若可挑戰,法庭應如何作出評估。
律政司一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資深大狀譚耀豪,以及高級檢控官劉允祥代表;而鄒一方由資深大狀彭耀鴻及大狀吳宗鑾代表。
《法庭線》裁院、高院判詞及案件整合報道:
https://bit.ly/3P0XsBV
終審法院於周三(22 日)早上,就鄒幸彤六四煽惑集結案,開庭審理律政司一方終極上訴。鄒早上約 9 時 15 分由囚車押送到終院,懲教人員在終院外架起充氣隧道,並使用灰色窗簾布,遮蓋囚車與充氣隧道之間的空隙,由車門頂部至地下的空隙全被遮蓋。有懲教人員觀察及拍照,並再三檢查窗簾布。
鄒幸彤於開庭前步入被告欄,欄內另有 4 名男懲教人員及兩名女懲教人員。鄒身穿墨綠色長袖恤衫、束馬尾,戴黑框眼鏡,她不時向公眾席親友咧嘴,展現燦爛笑容。
本案源於 2021 年六四維園悼念集會,警方以防疫為由反對。時任支聯會副主席的鄒被指在社交媒體及《明報》發文,呼籲市民參與,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原審裁判官陳慧敏裁定鄒罪成,判囚 15 個月;高院法官張慧玲裁定鄒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判刑。
律政司一方提出終極上訴,而兩個爭議點分別為:在煽惑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的審訊中,被告可否挑戰由警方發出,並經上訴委員會確立集會「禁止令」的合法性;以及若可挑戰,法庭應如何作出評估。
律政司一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資深大狀譚耀豪,以及高級檢控官劉允祥代表;而鄒一方由資深大狀彭耀鴻及大狀吳宗鑾代表。
《法庭線》裁院、高院判詞及案件整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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