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裁判法院第一庭 #鄭念慈署理主任裁判官 #2023區議會選舉 #提堂 🌟#新案件
發表於 : 週二 12月 05, 2023 7:02 am
#粉嶺裁判法院第一庭
#鄭念慈署理主任裁判官
#2023區議會選舉 #提堂 #新案件
文(38)
控罪:煽惑不投票
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7A(1)(a)條。
詳情:在2023年10月31日~12月4日,即區議會選舉的選舉期間,在名為Sam Man 的 Facebook 賬戶上展示一則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不投票的貼文。
==========
[14:35] 開庭
控方要求被告答辯。
辯方申請押後6個星期,以便索取文件,有擔保申請。
控方不反對押後,不反對保釋,條件要被告不離港。辯方同意。
案件押後至2024年1月15日09:30同庭答辯,批准保釋,現金五千,不得離港,居於現址,如有改變要在24小時前通知ICAC。
#鄭念慈署理主任裁判官
#2023區議會選舉 #提堂 #新案件
文(38)
控罪:煽惑不投票
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7A(1)(a)條。
詳情:在2023年10月31日~12月4日,即區議會選舉的選舉期間,在名為Sam Man 的 Facebook 賬戶上展示一則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不投票的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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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5] 開庭
控方要求被告答辯。
辯方申請押後6個星期,以便索取文件,有擔保申請。
控方不反對押後,不反對保釋,條件要被告不離港。辯方同意。
案件押後至2024年1月15日09:30同庭答辯,批准保釋,現金五千,不得離港,居於現址,如有改變要在24小時前通知IC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