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47人案 3天結案陳詞整理︱控辯雙方爭議什麼?辯方如何力陳被告應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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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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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五 6月 24, 2022 7:01 am

#初選47人案 3天結案陳詞整理︱控辯雙方爭議什麼?辯方如何力陳被告應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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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47人案 3天結案陳詞整理︱控辯雙方爭議什麼?辯方如何力陳被告應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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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16人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經歷118天審訊,終在本月初完成結案陳詞,正式審結。法官料3至4個月後裁決,意味屆時連同已認罪被告,案中32人已至少還柙逾3年。歷時3日的結案陳詞,控辯雙方就控罪的詮釋作法律爭議,辯方亦就案情作出總結,力陳被告應判無罪。

本案指控被告串謀「以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取得立會過半後無差別否決預算案,迫特首解散立法會及辭職,意圖顛覆國家政權。

辯方爭議,「其他非法手段」應只涵蓋武力相關手段及限於刑事罪行,而否決預算案致特首辭職是《基本法》訂明的機制、法例亦無明文禁止無差別否決,無差別否決預算案並不構成「非法手段」;控方則認為「非法手段」不限於武力相關手段、亦不限於刑事罪行,指被告濫用《基本法》下的議員職權、違反職責已屬「非法」。

各被告也就案情作總結,其中代表吳政亨和余慧明的大律師石書銘,指兩人從無提倡顛覆政府機關或推翻憲制秩序,只是尋求向政權問責、追求《基本法》承諾的雙普選,「那不可能是顛覆」。代表何桂藍的大律師 Trevor Beel 亦指,議員只是向選民問責,議員投票不是法律問題、是政治問題,法庭不應干預;又指本案案情在任何其他普通法管轄區均不會構成顛覆,而是被視為「尋常政治」,惟政府不能接受民主派過半,控方是將政治問題變成刑事罪行問題。

《獨媒》整理3天結案陳詞的內容,讓讀者掌握審訊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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