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條件釋放|擱置擴適用範圍至自願入院者 訂新指引「提醒」出入院、用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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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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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五 6月 24, 2022 7:01 am

有條件釋放|擱置擴適用範圍至自願入院者 訂新指引「提醒」出入院、用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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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條件釋放|擱置擴適用範圍至自願入院者 訂新指引「提醒」出入院、用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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鑽石山荷里活廣場持刀襲擊案後,政府提出十項加強精神健康支援措施,包括檢討精神科病人出院安排的「有條件釋放」(CD),把原來只適用於強制羈留病人機制,擴大至自願入院病人。據了解,醫管局已完成機制檢討,在上月底向精神健康諮詢委員會匯報跟進措施。
據悉,政府現階段擱置擴大 CD 範圍至自願入院者,並已編制擬於本月底落實的「新機構指引」,指引將「提醒」前線醫生,即使病人自願入院、醫生應「盡量」考慮向有刑事暴力病史或傾向者發強制入院令。醫管局和醫衞局向《集誌社》確認,現時制訂內部臨床指引的方向,不涉擴大機制適用範圍至自願入院者。
除為強制入院訂指引外,指引也「提醒」醫生若相信自願病入出院後,可能對自身或他人構成危險,可拒絕出院要求、並申請將病人轉為強制入院。不過,有公立醫院精神科醫生指「新指引」實為現時一貫臨床做法,分別只在於將「白紙黑字」寫明;剛卸任精神健康諮委會委員的社工阮淑茵則表示,樂見港府暫擱置擴大機制,惟關注政府是否有足夠資源承接有機會增加、獲有條件釋放的患者。
而在現行機制下,獲 CD 患者欲撤銷入院令,需向精神健康覆核審裁處(審裁處)提出上訴申請,或獲主診醫生檢驗認為合適、精神病院長批准後,方可取消出院條件。最新數據顯示,截至今年 10 月的過去五年,審裁處接獲 81 宗申請,其中不足兩成僅 16 宗獲批。舊有機制被詬病患者缺乏「撤令」機會,醫衞局副局長李夏茵早前曾表示,會考慮在「跨專業醫護團隊(MDCC)」加入自動覆核機制,至少每兩年、予團隊「一併檢視」釋放令狀態。
局方回覆《集誌社》時確認,現已落實有關安排。有不願具名的公院精神科醫生解釋,公立醫院的 CD 個案一般分為三個層級,最嚴重級別為 intensive care (IC),其次為 special care(SC),最後是 convention care(CC)。由主診醫生、醫務社工、個案經理等組成的「跨專業醫護團隊(MDCC)」,一般會按病人嚴重程度,每隔一年審視最嚴重的 IC 個案康復情況,中風險 SC 個案則每兩年審視一次;據了解,團隊將循原來審視個案時間,同時覆核 CD 令,較低風險患者變相較少機會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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