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四庭 #蘇惠德總裁判官 #港區國安法 #20231127機場 #提堂
發表於 : 週四 1月 04, 2024 8:29 am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四庭
#蘇惠德總裁判官
#港區國安法
#20231127機場 #提堂
諸(26) 已還押逾一個月
控罪及詳情:
(1)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行為
被控於2023年11月27日,在香港,印有陳述上衣,意圖公開展示其陳述,意圖:
(a)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或激起對其離叛;
(b)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
(d)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2)管有煽動刊物
被控於2023年11月27日,在香港赤鱲角機場登機閘口205或其附近,管有印有陳述的3副旗幟及1件上衣,意圖:
(a)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或激起對其離叛;
(b)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
(d)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3)管有他人身分證
被控於2023年11月27日,在香港赤鱲角機場登機閘口205或其附近,管有屬於廖姓女子的身份證。
——————
控方申請撒消控罪(3)
答辯:
𠄘認控罪(1)及(2) 並同意案情。
裁決:
法庭裁定2項控罪罪名成立
案件押後至2024年1月10日 1030作求情及判刑,期間繼續還押。
感謝報料
#蘇惠德總裁判官
#港區國安法
#20231127機場 #提堂
諸(26) 已還押逾一個月
控罪及詳情:
(1)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行為
被控於2023年11月27日,在香港,印有陳述上衣,意圖公開展示其陳述,意圖:
(a)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或激起對其離叛;
(b)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
(d)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2)管有煽動刊物
被控於2023年11月27日,在香港赤鱲角機場登機閘口205或其附近,管有印有陳述的3副旗幟及1件上衣,意圖:
(a)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或激起對其離叛;
(b)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
(d)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3)管有他人身分證
被控於2023年11月27日,在香港赤鱲角機場登機閘口205或其附近,管有屬於廖姓女子的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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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申請撒消控罪(3)
答辯:
𠄘認控罪(1)及(2) 並同意案情。
裁決:
法庭裁定2項控罪罪名成立
案件押後至2024年1月10日 1030作求情及判刑,期間繼續還押。
感謝報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