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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幸彤煽惑市民參加六四晚會罪脫 律政司終極上訴得直 恢復定罪裁決】

發表於 : 週四 1月 25, 2024 11:53 pm
emily
【鄒幸彤煽惑市民參加六四晚會罪脫 律政司終極上訴得直 恢復定罪裁決】

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被控於2021年六四前夕,在社交媒體發文煽惑市民參加被警方禁止的維園六四晚會,她一審罪成,2022年底獲高院法官張慧玲裁定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判刑,律政司提出終極上訴,終審法院去年11月開庭聽畢雙方陳詞後,今(25日)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恢復定罪裁決,並發還刑期上訴予原訟庭法官裁定。

《庭刊》稍後將有詳細報道。

答辯人為鄒幸彤,她現因支聯會涉煽動顛覆國家案被還押;鄒在本案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吳宗巒代表,律政司則由副刑事檢控專員譚耀豪、署理高級檢控官劉允祥代表。案件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林文瀚及海外非常任法官紀立信審理。

律政司早前申請就兩項重大法律議題交由終院處理,包括:

1)涉及「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控罪的刑事審訊中,被告人是否可以挑戰警方禁止集會的決定之合法性作為辯護理由,即使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已裁定維持警方的決定?

2)若然上述問題的答案是肯定的,法庭對被告人挑戰警方和上訴委員會決定的合法性,應該如何處理?

#庭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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