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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誌.戴耀廷】 飲盡苦杯、月耀夜城

發表於 : 週六 6月 29, 2024 4:37 am
em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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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誌.戴耀廷】 飲盡苦杯、月耀夜城

時窮節乃見。有人在刑罰下選擇「篤灰」,也有人在最重刑罰下選擇了「承擔」。

戴耀廷和黎智英的命運很可能一樣,兩人都可能被判「終身監禁」。面對這最高刑期,他們的抉擇也一樣。

47 人案之中,戴耀廷一直默默接受轉為污點證人的所有指控,不作任何反駁,據一些知情人士透露,他甚至允許同案其他被告將所有罰責歸咎於他。

戴耀廷的情操之高、意志之堅定,與其過往一直承受激進民主人士的猛烈批評,形成鮮明的對比。戴耀廷自雨傘運動起,一直遭到口誅筆伐,指責他「書生論政」、「天真無邪」、「和理非」,甚至辱罵其「戴妖」、「香港民主毒瘤」等等。

由佔中公民抗命、雷動計劃、風雲計劃,到 35+,戴耀廷一直秉持「非暴力」的民主抗爭理論,並結合他對法律、法治之深厚認識,實踐他的抗爭行動。

也許以上行動多多少少有點理想主義,但他確實開拓了一代人的民主、法治思想;因為戴耀廷,John Rawls 的公民抗命理論才廣泛受到認識;因為戴耀廷,法治的三個層次、"rule by law" 與 "rule of law" 之別才廣為人知;因為戴耀廷,才令人知道在真正憲政民主的國度內,利用體制和規則推動政治變革的「高端政治手段」,是應該怎樣操作。

戴從來沒有拒絕與激進派對話,亦盡力解釋他的行動綱領。對於部分歇斯底里的人身攻擊甚至人格抹黑,他也從沒有喊冤屈,或作出反擊,他只像如今面對前污點證人的指控一樣,默默承受。

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觀乎當下,回顧過去,戴真的很「和理非」嗎?能夠提出 35+,逼令中共訂立《國安法》、自毀《基本法》、「完善」整個選舉及政治體制,當今之下,只有戴一人能做到。

中共也清楚知道,這個人物實在危險,若說他真的只是「書生論政」,這個「書生」也未免太過可怕,單純講道理、在現行規則下鑽漏洞,也能喚起這麼巨大的政治行動。他無疑比任何自稱激進的人都更為「激進」。

激進的不只有行動,還有內心。只有超越常人的意志,才可能面對終身監禁重罪,仍然不動如山。戴自知遭政權針對,判處他為顛覆國家政權的「首要份子」,但他仍然堅如磐石,用信念和信仰面對苦難命運。

日前,指定國安法官陳慶偉像一個怕上司責怪的學徒一樣,宣問控方,認為戴應該屬於哪個刑罰級別時,控方也被陳官的「不加掩飾」嚇倒而錯愕片刻,才稱「控方回應是不恰當」,而陳官還懵然不知自己的魯莽失措,繼續笑稱「若戴被裁屬第三級,你一定即刻上訴」。

法官兼任控方,這樣有違公平法理的法庭戲碼,身為資深法律學者出身的戴,目睹也禁不住在庭上大笑。書生相信,這一大笑,將會刻在歷史之上,因為戴的這一笑,笑盡了這場審訊乃至現今香港的一切荒謬。

相對之下,三個指定法官一度對戴的案件角色、刑罪判決也一度哈哈大笑。笑什麼呢?手執法槌,可以一槌定音,判處一個生命終身失去自由。在最嚴肅之環境下,發出最輕浮的笑聲,醜陋如此,只剩人皮。

「若我們真是有罪,那麼我們的罪名就是在香港這艱難的時刻仍敢於去散播希望。入獄我不懼怕,也不羞愧。若這苦杯都不能挪開,我會無悔地飲下。」 2019 年初,戴耀廷就佔中案的陳詞。2019 年後,戴耀廷仍然未變,飲盡苦杯、月耀夜城。

縱死俠骨香,不慚世上英。
誰能書閣下,白首太玄經。

#47人案 #戴耀廷 #人物誌